[摘要] 2017年沈抚新城春季房交会购房优惠政策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优惠政策及办理流程
1、优惠政策
(1)对购买参展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免收房屋转让手续费、房屋登记费。
(2)对购买参展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给予全额契税补贴。
(3)免收年物业费。
(4)单位组织职工团购30套以上的(不限于同一楼盘),按每平方米30元给予补贴。
(5)购新建商品住宅,可办理同一户口所有家庭成员在沈抚新城落户。购房落户的,享受养老、保险、就医和子女入学等沈抚新城居民待遇。
2、办理流程
(1)享受以上政策,须持展会期间达成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经产权交易中心现场盖章认定,并在展会结束后两个月内(2017年7月19日之前)交齐购房款,凭经认定的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到房产管理局综合办办理契税补贴审核登记。
(2)单位组织团购的,除履行办理流程条外,还需向审核登记部门出具本单位职工证明。
(3)展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到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的免收交易手续费和登记费,不再享受。
(5)办理同一户口所有家庭成员在沈抚新城落户的由房产部门进行协调办理。
二、进行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交易优惠政策及办理流程
1、优惠政策
对二手房交易(含住宅、非住宅),免收房屋转让手续费、房屋登记费。给予全额契税补贴。
2、办理流程
拟享受优惠政策的二手房,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在展会期间经产权交易中心展会期现场盖章认定,并在展会结束后两个月内(2017年7月19日之前)到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免收交易手续费和登记费,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三、房交会期间,沈抚新城各参展商均以价格销售,让利于民,在房交会公示价基础上方享受以上政策。
四、以上政策由沈抚新城房产局负责解释和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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